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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15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1000字。

我们在撰写方案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为了下一项任务能顺利开展。做一个方案是很重要的。教师资源网认真挑选为大家推荐这篇有收获的“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欢迎你的到来愿这篇文章能够开拓你的视野并请与你的粉丝分享!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篇1

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随着中国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村小学的招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小学的起点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学习质量和未来发展。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是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顺利入学,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学习机会。以下是我们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招生宣传

为了让更多家长了解我们学校的教学理念和教育质量,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招生宣传。首先,我们将联系当地农村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宣传我们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并在广播和电视节目中播放我们学校的宣传片。其次,我们还将在当地农村社区和学前教育机构举办招生宣传活动,邀请专业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代表进行现场讲解和交流。此外,我们计划在各个农村小学之间开展招生宣传竞赛活动,让孩子们参与其中,进一步提高宣传的覆盖率和知名度。

二、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是一个严肃而公正的过程,我们将确保公平的录取原则贯穿整个过程。首先,我们将根据农村小学一年级的招生指标,确定每个班级的招生名额。其次,我们将要求家长填写详细的申请表,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家庭背景。同时,我们还将组织面试和测试,以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习潜力。最后,我们将根据学生的面试成绩、测试成绩和家庭背景等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家长。

三、学前教育

为了帮助孩子们更好地适应小学的学习环境,我们也将开展一系列学前教育工作。首先,我们将与当地的学前教育机构合作,进行过渡班的教学活动,帮助孩子们逐步适应小学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其次,我们还将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向家长传授一些应对学前教育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与孩子沟通和配合。此外,我们还将组织学校教师进行农村学前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观念,为孩子们的学前教育提供更好的保障。

四、入学仪式

入学仪式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标志着孩子们正式踏入小学生活。为了让孩子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关怀,我们将精心筹备入学仪式。首先,我们将举行盛大的开学典礼,邀请专业团队进行文艺表演,为孩子们带来快乐和激动。其次,我们还将组织学生代表和校长代表进行互动交流,让孩子们和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最后,我们将发放入学礼品,比如学习用品和小礼品,让孩子们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心和祝福。

五、跟踪服务

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留在学校,并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我们将提供跟踪服务。首先,我们将安排专门的教师团队,对入学后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引导,帮助他们适应学习和生活。其次,我们还将组织亲子教育活动和学生家长会,与家长共同讨论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惑,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最后,我们将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学习问题,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小学学业。

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实施将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学习机会。通过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学前教育、入学仪式和跟踪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我们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顺利入学,并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同时,我们也将通过这个方案,推动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为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篇2

(三)报名时间内,在校园教学楼内组织报名,接收材料,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学校要初步审核家长提交的材料:凡是相关证件无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只退还材料原件;凡是相关证件存在不齐全或有异议的,报名后的第二天,会将原件和复印件全部退还给家长,家长在报名时间段内能提供齐全的再来递交全部材料报名,在此时段没有再来递交材料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接收和退还报名材料的原件时,家长需确认签字。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报名材料,若有假证件、假证明,直接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招生工作监督电话:4585630.

七、录取工作具体流程:

学校在县教体局直接管理、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

(一)房户一致,第一批录取(8月14日-15日)。

"房户一致"是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居民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儿童和其父母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户口本为准),需同时提供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儿童父母两人的无房证明。

(二)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8月16日)。

(三)非房户一致,按以下三个顺序分批根据班额认定录取,前一批次录满则停止录取,剩余人员报请教体局做统筹安排(8月17日-18日)。

1、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我校辖区,在辖区内购置有房产。户籍、房产需和儿童及其父母或祖辈(祖辈的房产需同时提供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保持一致;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2、有户有房,但无产权。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儿童父母在我校辖区居住,但住所不是自己的房屋产权。

3、有户无房。指儿童及其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城关派出所非农业户籍,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在我校辖区,且与儿童在同一户口簿,但没有自己的住房。

(四)入户落实(8月15日、8月16日两天)

学校要对预录取的全部学生进行入户调查落实,在两天的集中入户调查时间里,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通知录取

学校通知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家长拿到录取通知书方算被学校录取。

获嘉县凯旋路小学

xx年7月20日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篇3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晋江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5月1日前,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30日,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罗山教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需提供的证件。(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1)允许入学对象:招收在辖区内务工、符合以下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后林社区持合法居住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2)招生办法: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采用“先到优先”办法招生。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二到至六年级转插生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条件同上,在原班生报名后,如有剩余学位再电话通知,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篇5

根据获教体[xx]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顺利通过国家、省均衡县验收为目标,按照县局招生方案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控班额,依法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招收8个班。

五、招生范围及区域认定

招生区域:振兴路以东,西华巷以西,文圣大道(原建设大道,建设大道与文圣大道未打通部分以排水河为界)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同盟大道(原南干道)以南区域东至行政路。

区域认定:辖区学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房户一致"指儿童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口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100%房产份额;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集资房、自购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居住。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

3、优惠对象子女。来获投资客商、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士、捐资助学先进个人的子女,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县教体局教育股报名。我校只接收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需提供相关证明)在辖区内的子女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父母在本辖区居住,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居住房产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5、未过户房产不作为区域认定依据;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和未入住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六、报名办法

(一)所有到学校报名均需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联系电话、所装证件清单;初步审核后,只退还原件,复印件留校备查】

1、父母和学生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明

3、学生的婴儿出生证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时间:8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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